• 一直以来我都想写一个人,一个用他斑斓斑驳的文字和他银灰色的气质在我的青春岁月里写下非常极其以及特别浓重一笔的人。但是每当我端坐在电脑前面对一张空白的纸准备打字的时候,我的头脑开始变得比纸还要苍白,手以比写那些班门弄斧的影评的时候还要大得多的频率在持续地颤抖。

    我之所以这般惶恐是因为我要写的这个人,是神奇的名人陈嘉嘉。你们知道的,在这个人面前,我的自卑无可救药。

     

    1、穿银灰色风衣的沉默少年

    最开始认识嘉嘉,是因为我的后桌玄烨。我高一的时候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看书写字跑步吃饭。在二中,吃饭是个大问题,因为通常打饭的时候就会被人挤到没有心情吃饭。为了保证就餐愉快,我选择放学后在教室自习上十五分钟然后在次高峰的时段去饭堂。也忘记了是第几个等待的十五分钟,我发觉了在我左后方低头站着等玄烨的这个男生的存在。

    不高,很瘦,长得不是很让人惊艳但依稀见得是个清秀的男子。在高一五一堆男生的聒噪中他显得那么地安静,静得仿佛,他并不存在于彼时那个空间。那时候的你飘去哪个人的世界里去了呢?谁知道。

    大半个学期下来,我只猜想得到,这是个温和的人。玄烨总是那般拖拉,若没有一分闲适的心情与宽厚的脾性,谁能够在饥肠辘辘的情况下坚持站着再等上十几二十分钟?何况,那还是一个同性。

    我很努力地想那时候我和嘉嘉有过的对话,但这只是徒劳。我试图穿越几年的时光,描绘一下他彼时的容貌,在我脑海里逐渐清晰的却只是那一件银灰色风衣。以至于我后来想起这个人的时候闹中浮上的也还是一片银灰色。

    那是04年的秋天。某个有风的傍晚,我低头向后座教学楼走去。当时的心情,说不上是抑郁抑或忧愁,只是一个人走路习惯了保持一分淡漠。经过实验楼侧面的时候风忽然变大,我抬头,穿着银灰色风衣的少年这时候从高三楼旁的楼梯走下。我非常确定地看到他的头以轻易不让人发觉的幅度点了一下。

    这一点,在我心里留下了最初的印记。

    隔天我问玄烨他的名字,我善良的后桌不厌其烦地重复:“是的,你没听错,他确实叫嘉嘉。”

     

    2.谜一样的存在

    高一第二学期的历史课让我知道自己是那么地贫瘠。作为第一组上台自主讲课的代表,我手头上的准备就只有一张手写的提纲。而当老师通知说不用投影仪的时候,我的心沉到了谷里。

    把我拉回地面的,是依旧不太熟稔的嘉嘉,哦不,应该是素未蒙面的嘉嘉的PPT

    我还记得那课的主题是讲资本主义萌芽。玄烨熟练地控制电脑,我在讲台上用颤抖的声音和混乱的逻辑思维讲课。我一点都不否认,当时全班的焦点都在大屏幕上,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台下的人看到屏幕上精致的蓝色背景眼里闪出的光芒,一扫之前的困惑神情。

    下课后,我看着那个穿风衣的少年风一样地来了又去。我想象不出在电脑前打入那些繁复的表框和精美的图片的人脸上是怎样的表情。

    高一接近尾声的时候,412一窝人叽叽喳喳地谈论各自的选科。当我说出“历史”这二个字的时候,我不意外地看到那几个女的诧异的目光,却意外地听到蔡婉瑜那一句“啊那你以后很可能跟我们班嘉嘉同班诶。”

    某个女的后来总津津乐道我当天雀跃的样子,我非常确定以及肯定我当时只是刚好走到蔡婉瑜的床铺,只是刚好想跟她拿糖吃,只是刚好要咨询她一下10班的选课情况而已。

    不许联想。

    我只愿意承认,当时的我到底是欣喜的。好奇杀死猫,而我真的想知道,那个谜一样的男子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3.藏身于文字之间的生活家

    在胡笳家里第一次看嘉嘉博客的那一个午后是我华丽丽的灾难的开始。有时候我把这一切责任归结到我好到变态的视力和记忆力。是的,只是匆匆一瞥,我就把zdsl.blogcn.com这个域名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后来尽管管落同学告诉我zdsl是代表钟鼎山林而我还是习惯性地记成我一次看到时脑海中蹦出的“知道死了”。后来我就知道要死了的人是我,我中了他文字的毒。

    事实上中毒的绝对不止我一个,百毒不侵如许大碗看过他的《发条橙》都不住地大加赞赏并对这个头发过长经常低头走路看书侧头看人来人往的颓废的男生大大改观。只是我没有在某一个时段及时抽身,相反那些毒在高三那一年里迅速地扩大蔓延,后来就像胡笳说的,我没救了。

    嘉嘉的文字,像一道道别致的家常菜,材料是信手拈来的,然而经过他多年积累下来的娴熟的刀法、精准的火候把握以及一分在男生中难得的细心雕切蒸煮烹调精心排列组合之后便成了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在这个被道道定式定样陌生的餐馆菜包围的时代,我们把这些菜送入口中,细细品尝,总是能吃出久远但更加真实的生活的味道。

    如果你只把他当成了一个厨师,那我绝对罪过。你看他写的诗他看的书看的电影听的音乐翻译的文章,你会知道他同时也是一个诗人、影评人、乐评人、翻译家。他还会弹吉他、打架子鼓、诗朗诵,他除了讲潮汕话、普通话、粤语、英语这些常见语种之外还懂日语、些许法语、客家话,还听得出韩语的优劣。他懂莫奈的画,具有艺术家气质的他让自己的衣服都有了很多故事,闲来无事的时候他除了玩星座、塔罗、五子棋这些贴近普通人生活的游戏还会跟睿智博学的哲学家对话。如果你觉得上面描述的生活太过文艺,那么我有必要告诉你他懂得脱离BSP、他正在读实用的经济,他有了自己的办公室有了自己的业务,他还是而且还是名校校报的记者。换句话说,嘉嘉同学不仅仅在文艺界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他还是IT人才、管理阶层、业务精英以及闪亮的新闻之星。这样优秀的人才除了林葭总结出的“生活家”,还有什么可以概括他身上那些闪亮亮的气质呢?

     

    4.生活里的发条橘子

    嘉嘉在他的博客里表述过他为什么写BLOG,字里行间透露出的还是一分熟悉的自谦与标志性的漫不经心。

    你究竟为什么写博客?这其实是每个人都该问自己的。有野心的人想通过博客这个平台推销自己、扬名立万,现实一点的人想通过博客卖广告从中获利,但更多的看似平凡的人应该只想当它是一本不上锁的日记本,等着有人读懂它。不懂也没关系,写出来反正是自己的,像是自己一路前行的轨迹的见证。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读懂了这个忧伤的年轻人,至少我没有。

    如果你只看博客,你会发现这个人能文艺又不只能文艺,有深度而不深沉,日子在书、电影、音乐以及其他多姿多彩的元素的包围下过得有声有色。他过着你所理想的生活,让你无比地羡慕。

    一个人的博客写下的真实的文字再多,也不能帮你还原一个真实全面的博主。任何一个经由媒介传播的信息都有被误读的危险。所以现在的我宁愿花很多时间在QQ上聊天,花许多通信费与朋友通话,而不像从前那样卖力地耕耘博客或者收发短信。

    我的手机里存放着和某人一年多来发过的600多条短信。原谅我的固执,我这么多年都没能改掉自己收藏记忆的习惯。事实上我已经很少会回看曾经写下的句子,我的大脑甚至经常忽略掉这些记忆载体存在的事实。那些记忆被藏在了时光的角落,如果哪一天你想要看看你曾经的样子,那么我一定把它送回。

     

    我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说,嘉嘉远不只是他的文字呈现出来的样子。

    我记得的,他总是在上课铃响前几分钟走入教室。

    走路时鞋子和地面发出很大的声响。

    很长一段时间都背一个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布书包。

    眼镜片经常沾上很多灰尘。

    曾经说过,平生最讨厌的事是剪头发和照相。

    有一段时间头发比我还长。

    手指背后有奇异的暗色。

    每次都会把下载好电影的MP4袋子拾掇得服服帖帖再交给我,那些调皮捣蛋的绳子在他的手上变得乖巧伶俐。

    喜欢用圆珠笔写字。

    曾经抄下一本汉语大辞典。

    纠正我商榷的榷是念que 而不是念quan

    某个午后很突然地问我最近有没有看什么鬼片。

    我吃完饭带上教室的水果零食中经常只吃木仔和西红柿。

    也喜欢吃果冻,曾经说将来有钱了买了小冰箱给我专门让我放果冻。

    ……

    嗯,当我回想跟这个男生有关的事情的时候,我就只想起了这些零星的碎片。你可以看出他是人群中怪诞的存在,他是不拘小节的也是非常细心的。很多的念头在他的脑海里生生不息,然后他为它们激动不已。

    然后高三的那一年,他长成了一颗发条橘子。

    我没能看见那个少年在晨间奔跑着走过半个黄冈城的样子,我只记得那一双沾满尘土的破旧的跑鞋。我没能看见他乘着摩托车急驰而过,我却记得某段时间那副蓝边眼镜后面布满血丝的眼睛。

    曾经坐我对面闲适地放棋子的少年长成了一个会在别人午休时间在本子上奋笔疾书的高三生。他说的,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发条橙,哗啦啦地不舍昼夜。他知道要滴自己的汗才有自己的叶子。我也知道,但我就是不甘心放弃其他那么多美好的东西,我就是厌恶听从发条的指挥,在发条松动的时候我宁愿当一个看似可笑的超级玛丽,而他却给自己上了像大学满弓刀那么满的发条。庆幸的是,他没有真的长成那棵在没有雪落的南方自己压断自己的树。

    我们的树,在南方的美丽城市长成了芳香的白玉兰。

    玉兰芬芳了,可是我知道再芬芳你还是那棵担心自己的叶子不够繁茂的树,还是那颗不让发条松动的橘子。这颗不舍昼夜的橘子继续繁忙地耕耘自己的土地,最终收获一整个夏秋的丰盈。

     

    5.变成农夫的王子

    王子登陆大学城的那天,马里奥的心里居然不起一点波澜。一年的时光仓皇而逝,还没有一笑泯恩仇,便已经相忘于江湖了。

    女巫还是戴着那平凡的尾戒,随性地摆弄文字和照片。蝴蝶最终是飞不过沧海的,没有了扫帚的巫女更不能改变什么。这里只是一个水晶球,存放那些散落在地上的记忆碎片。

    女巫要走的时候,马里奥说,这是一个带有慵懒气质的农夫。

    王子,终于变成农夫了。